《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于2024年11月8日发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确立国家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明确各类能源功能定位和互补替代关系、规范能源活动相关方基本权利义务等,在法律层面建立了保障能源持续稳定供应的制度体系。
健全能源开发利用。在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的同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合理开发可替代燃料,积极促进能源国际合作,多措并举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完善储备调节制度。科学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推动构建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围绕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支持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煤电灵活性改造等各类储能建设,健全需求侧管理制度,供需协同发力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确立能源供应服务责任制度。规定电力、燃气、热力等能源供应企业负有保障用户获得安全、持续、可靠能源供应服务的义务,不得擅自提高能源价格、减少供应数量或者限制购买数量并设立罚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用能保障。完善能源应急管理体系。规定建立完善能源预警体系,要求规定国家、省、市、县四级以及有关企业、用能单位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出现能源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能源应急状态时,应当按照权限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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