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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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电力装机结构和电价交易规则优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能源项目全部入市。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之前投产的为存量项目,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之后投产的为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价格结算机制。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纳入机制的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对纳入机制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月度进行差价结算,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组织实施。各地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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