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再次收购两台三峡发电机组
长江电力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再次收购两台三峡发电机组
本报讯(记者 吴豪强 通讯员 李清龙)5月30日,长江电力在北京召开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记者从股东大会上获悉,长江电力确定再次收购三峡工程两台70万千瓦发电机组。本次收购的这两台发电机组为三峡工程已投产发电的7#、8#机组。长江电力收购前,这两台发电机组为中国三峡总公司拥有。
长江电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三峡工程7#、8#发电机组的议案》。
据了解,本次收购交割日为2007年5月31日,收购价格总计为人民币104.42亿元,其中7#机组52.33亿元,8#机组52.09亿元。
陆续收购三峡工程已投产发电机组是长江电力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收购是长江电力继2003年9月和10月收购三峡工程2#、3#、5#、6#发电机组及2005年3月收购三峡工程1#、4#发电机组之后进行的第三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长江电力的权益装机容量将增加140万千瓦,盈利能力大大增强。
中国三峡总公司系长江电力控股股东,是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并经国务院授权负责金沙江水电开发。
三峡工程7#、8#发电机组已分别于2004年4月30日和8月24日开始正式发电运行。截至2007年5月,7#发电机组已投产使用37个月,8#发电机组已投产使用33个月。自投产以来,7#、8#发电机组运行正常。截至2006年年底,7#机组累计发电约124.8亿千瓦时,8#机组累计发电约84.7亿千瓦时。预计今后将继续保持正常运行。
本次收购可以扩大长江电力装机容量和资产规模,增强长江电力实力,提高长江电力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长江电力长远发展战略的要求。本次收购将对长江电力本年度与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