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库区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等单位
本网讯(王艳清 报道)2月23日至24日,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同总院和相关专家在成都主持召开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四川库区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等单位补偿补助测算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南院关于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分组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中南院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中国三峡集团共同完成了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小型企业补偿的实物指标复核调查确认工作,在地方政府提出的初步处理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分析论证工作,对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小型企业的处理提出了费用测算报告,但还需根据库区淹没的实际情况,考虑两省统筹平衡的原则,结合已评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补偿项目、费用和处理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四川库区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小型企业处理规划专题报告》。
评审专家组基本同意根据电站建设和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将四川部分水库淹没影响区和城集镇新址占地区范围内的2991家个体工商户、屏山县计量测试所等216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屏山县克军养蜂场等137家小型企业纳入本处理规划报告任务范围。但应根据省级移民主管部门确认的有关会议意见和已评审的学校、医院、看守所、公安、武警等机关事业单位专题规划情况,复核说明报告的任务范围。
会议基本同意将按规定复核确认后的实物指标成果作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小型企业处理的依据,应进一步补充提供经按程序确认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补充完善实物指标调查复核的内容和方法、与附属设施之间的关系,以及实物指标公示复核情况和有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特殊构筑物的定义也应与云南部分的对应项目进行协调和衔接。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宜宾市扶贫移民局,凉山州移民局,屏山县委、县政府、移民和扶贫局、经信局,雷波县政府、移民局,三峡集团公司移民工作局,向家坝水电站四川库区移民综合监理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