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厂务公开
"要认真做好厂务公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从根本上保证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从根本上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李永安对厂务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
7月10日,中国三峡总公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总公司厂务公开工作。总公司二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中国三峡总公司副总经理郭涛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通知》对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实现形式、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规定。厂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
会上,中国三峡总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袁如德宣读了《关于做好总公司2002年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随后,与会领导对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责任部门确定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李永安对总公司的厂务公开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第一,各级领导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厂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厂务公开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职工的根本利益既包括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也包括职工当家作主,参与民主管理、决策、监督的权利。我们要依靠广大职工搞好三峡工程建设和三峡总公司建设。第二,一定要保证厂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弄虚作假。公开的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第三,一定要落实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权利。厂务公开的实质就是强化职工的民主监督和参与管理的权利,要充分尊重职工的这一权利。
郭涛要求二级单位负责人要认真传达这次会议的精神,把厂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好。
据了解,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已于2001年6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以李永安为组长、郭涛为副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
会议由郭涛主持。(中国三峡工程报报 记者 徐爱民)
发布日期:2002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