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卢纯接受了中国三峡工程报特约记者李磊、彭宗卫专访。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我们应该如何加深对目标和任务的理解?
卢纯:《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描绘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的要点框架。《指导意见》核心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指导意见》指出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记者:《指导意见》对三峡集团公司当前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有哪些指导意义?
卢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把握好下面几个问题。一是牢牢把握“五项原则”,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二是扎实推进“四项建设”。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建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是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四是把握处理好“两个关系”,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的关系。
当前,三峡集团公司要把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指导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要将深化改革同谋划“十三五”发展结合起来,认真制订好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的整体方案,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针对性、协调性,加大对现有改革措施的执行力度,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推进。对已有的改革方案、政策措施,要对照《指导意见》精神进行梳理,确保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
学习贯彻《指导意见》,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化改革的行动自觉和生动实践,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记者:学习贯彻《指导意见》,结合谋划 “十三五”发展,如何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内部各项改革?
卢纯: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汇聚改革强大的正能量。当前,三峡集团公司正处于业务发展的快速拓展期,向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加速转型的转型升级期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攻坚期。以建设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为目标,实现由建设伟大工程向建设伟大企业的转变,就必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要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认清形势,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引领新常态,把改革作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重要抓手,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为“十三五”发展和稳增长作贡献。
“十三五”期间必须加快推进改革。三峡集团公司快速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集团的条件已经具备,必须通过一系列措施,在做强做优的基础上做大。“十三五”期间,三峡集团公司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融入国家战略,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大背景下去谋划发展,放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中去思考未来。必须坚持稳中求变,变中求进,既要保持战略定力,战略引领,坚持战略自信,又要审时度势。既要立足当前,还要着眼长远。
三峡集团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目标,加快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努力健全适应市场化的体制机制。按照“简政放权、合理赋权、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一致”的原则加快推进集团管控体系改革,努力构建适应集团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的国际一流跨国集团公司发展的管控模式。两年来,三峡集团公司先后整合国际业务板块、工程建设板块、资本运营板块,分别组建成立三峡国际投资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公司、三峡资本控股公司;对三峡新能源公司进行了公司制改造,成立了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上述公司的辅业资产进行剥离,组建成立了三峡资产管理中心;加上原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七大业务板块。在体制机制方面,着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也在深入推进,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记者: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除上述改革之外,集团公司还有哪些重大举措?
卢纯: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加快推进,三峡集团公司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考验,又将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指导意见》出台,预示着新一轮国企重组的大潮已经到来,这为三峡集团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资金和经营优势,开展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上半年,三峡集团公司与湖北省政府签署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将对湖北能源实施增资控股。我们还与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合作,出资入股国网新源公司。面对新一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不断增强市场的敏锐性,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跟踪改革、参入改革、应对改革挑战、抢抓红利机遇,主动加强同已经纳入改革试点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培育配售电新业务。
上半年,三峡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资委关于稳定A股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增持部分与集团公司战略协同、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积极为稳定A股市场贡献力量。
金沙江资产证券化工作,是继长江电力IPO、股权分置改革和三峡发电资产整体上市之又一次重大资本运作,不仅可以为三峡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筹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等巨型水电站,实现“流域、梯级、滚动、开发”的目标,同时此举有利于理顺三峡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关系,特别在当前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还有利于树立价值投资导向,增强资本市场的信心。本次重组符合国企改革精神,对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积极意义。当前,我们正抓紧做好溪洛渡、向家坝两站资产证券化工作,在妥善处理与两省股东以及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的基础上,完成长江电力复牌和资产注入工作,为增强资本市场信心、树立价值投资导向做出贡献。
长江电力作为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上市公司,通过此次大规模资产重组则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身实力,为未来一系列发展战略的高效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截至目前,长江电力已对多个境外水电站开展了运行管理业务,拥有对外提供大型水电站运营管理咨询服务的业务能力和经验,未来还将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三峡集团公司的国际化战略,不断拓展,实现国际水电运营管理等海外业务的快速增长。
在“十三五”期间,三峡集团公司还将大力实施“主业拓展”战略,在以水电业务为核心的基础上,建立以发电、电力交易、配电和售电产业链为主线的电力营销管理体系。通过开展电站周边城市配售电业务试点,探索形成可供复制的配售电模式和经验,以合作方式在公司电力消纳区和大型电站库坝区拓展配售电业务,以及选择并购优质的配售电公司及区域电力销售平台资源,达到稳步高效、快速有序的发展配售电业务。
近期,金沙江下游河段巨型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即将正式开工,这也是三峡集团公司全力以赴落实国家“保增长”的重大项目,是金沙江流域水电开发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是中国水电工程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年底,我们还将开工一批国内国外的重大项目,并购一批优质资产,投产一批新能源项目,获取一批海外优质资源。
总之,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的原则,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三峡集团公司干部员工将继续保持苦干实干的态度,保持科学创新的精神,全力以赴,主动作为,在新一轮国企改革进程中,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十三五”经济稳增长作出应有贡献。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