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English

共建优质工程 共树优秀干部

凉山州检察院与白鹤滩建设部开展共建活动

  本网讯(但棣瑶)12月15日,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白鹤滩工程建设部 “共建优质工程 共树优秀干部”(以下简称“双优”活动)活动启动仪式在白鹤滩工地顺利举行。

  白鹤滩建设部主任汪志林宣读活动实施意见和要求。意见中指出,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参建单位多、工程规模大、工程技术难度大、建设环境复杂等特点。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活动双方各自的职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职务犯罪的发生,为了纯洁工程建设者队伍,提升工程建设管理能力,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确保干部队伍勤政、廉洁、优秀,为了有效保障各参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施工区社会和谐稳定,在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以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为重点内容的“双优”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凉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波将“共建优质工程 共树优秀干部”活动办公室的牌匾授予白鹤滩工程建设部,白鹤滩建设部党委书记樊义林接牌。

授牌  (摄影:胡晖)

  樊义林感谢凉山州检察院及宁南县检察院对白鹤滩工程的帮助和支持,并指出,在白鹤滩工程即将进入大规模主体工程建设之际开展“双优”活动,十分及时,十分必要,为白鹤滩主体工程顺利建设提供了廉洁保证。

  为推进“双优”活动落到实处,凉山州检察院与白鹤滩建设部一同建立了五大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双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州、县检察院分管负责人、白鹤滩建设部纪委、党纪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和白鹤滩水电站主体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纪检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检查总结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交流预防工作信息,分析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探讨和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研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职务犯罪共同预防机制,做到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措施。三是建立违纪违法共同处理机制,包括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四是建立相关信息通报机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相互通报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关的政策制定、法律实施和机制运行情况。五是建立工程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白鹤滩工程建设的重大活动、关键环节、重要文书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积极协调和配合凉山州和宁南县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破坏、阻扰工程建设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地方各级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中的违法乱纪等行为,维护工程建设法制环境,维护参建单位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同时为加强对“双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在活动全过程中达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双优”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特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固定三名联络员。

  宁南县委书记黄玉超表示,宁南县将全力做好“双优”活动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联席会议、职务犯罪预防以及违纪违法处理等工作,严肃查处地方各级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电站建设快速、高效推进。

  刘波强调了此次“双优”活动的重要性,肯定了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并对活动日后落实提出了三点具体意见,要求深化认识检察机关和企业进行共建活动的意义和“双优”活动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认识到抓好共建活动是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和促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

  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单位部门代表一同前往白鹤滩左岸观景平台与左岸地下厂房参观。

  当日下午,凉山州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罗平为建设部及各参建单位员工代表们进行了一场主题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对干部职工最大的保护和爱护》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宁南县委县政府、宁南县检察院、白鹤滩工程建设部、白鹤滩工程各参建单位以及三峡集团在白鹤滩其他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