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岗位“揭榜挂帅”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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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股票代码:600905)作为三峡集团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实施主体,承载着发展新能源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三峡能源积极发展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力开发海上风电,深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开展抽水蓄能、储能、氢能等业务。同时,投资与新能源业务关联度高、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相关产业,基本形成了风电、太阳能、战略投资等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截至2021年6月,三峡能源业务已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已并网风电、光伏以及中小水电装机规模超1600万千瓦,资产总额超1800亿元,盈利能力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021年6月,三峡能源正式在沪市主板上市,是国内电力行业历史上规模最大IPO,同时也是A股市值最高的新能源上市公司。
  目前,三峡能源正围绕“三步走”发展目标,始终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实施差异化竞争和成本领先战略,努力打造产业结构合理、资产质量优良、经济效益显著、管理水平先进的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为服务国家“3060”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加大相关省域新能源资源获取力度,有效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现以“揭榜挂帅”方式面向三峡集团内外部公开选拔三峡能源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职责及“榜单”任务
  三峡能源河南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各1人。主要职责:牵头负责推动落实三峡能源在当地的发展战略;牵头负责区域市场政策研究,代表三峡能源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根据授权统筹管理当地新能源市场开发、项目资源获取、前期工作推进等工作。
 2022年12月31日前能完成如下“榜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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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应聘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好,认同三峡企业文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热爱新能源前期开发事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4.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近三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不存在不称职情况。
  5.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影响期满鉴定不合格的情况。
  6.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能适应经常出差和高强度工作节奏。
  三、职级待遇
  本次“揭榜挂帅”上岗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三峡能源相关制度执行,执行三峡能源市场化薪酬激励政策,与上岗人员的岗位、职级对应,与其工作业绩挂钩,业绩激励上不封顶。
  岗位初聘职级:
  1.上岗前职级相当于三峡集团三级机构副职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调整至高一职级;
  2.上岗前职级相当于三峡集团三级机构副职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调整至三峡集团三级机构副职;
  3.上岗前暂无对应职级的,由三峡能源结合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有关情况研究确定。
  职级动态管理规则:
  上岗后按期完成“榜单”任务的保留岗位初聘职级;完成任务较好,但未完成全部任务的,可保留职级待遇一年并根据后续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是否保留职级;完成任务较差的,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回50%的职级待遇差额。
  四、主要工作程序及报名要求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录“揭榜挂帅”人员按照接收报名、资格审查及初选、答辩评审、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二)三峡集团内部人员通过集团公司综合信息门户报名,每人仅限申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均源自eHR系统,若有疑问请务必与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修改后提交。(报名途径:综合信息门户→应用导航→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招聘报名→三峡能源部分省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揭榜挂帅)。
  三峡集团外部人员报名网址:https://hr.bjx.com.cn/vip/sxia/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将署名的《三峡能源引进人员简历表及承诺》(见附件)及可证明自身履职能力的业绩材料通过邮件方式报三峡能源人力资源部邮箱:sxxnyrlzyb@163.com。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揭榜挂帅”上岗人员与三峡能源签订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执行三峡能源有关规定。
  (二)“揭榜”人员经答辩评审,不适宜担任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但与其他岗位相匹配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后,可推荐至相应岗位工作。
  (三)本次“揭榜挂帅”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可直接向三峡能源纪检工作部反映。对违反应聘纪律或提交虚假个人信息的应聘者,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按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四)咨询电话:010-58689748、58689713
             监督电话:010-5868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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