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汕头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南澳洋东部海域开发建设汕头市南澳洋东海上风电项目,委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峡新能源汕头发电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汕头南澳洋东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拟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东部海域,场址中心距南澳岛约15km,场址面积约为51km2,风电场拟安装单机容量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60 台,总装机容量300MW。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三峡新能源汕头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汕头市中信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888392752
电子邮件:chen_diyu@ctg.com.cn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
邮 编:200435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1-65427100-2738
电子邮件:llj@sidri.com
传 真:021-6560737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主要工作内容: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环评工作期间有两次公示,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在第二次环评公示之后,还将在建设项目的周边地区发放调查问卷,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专题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环评单位和设计单位,并落实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中。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三峡新能源汕头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