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报】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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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

  公开征集光伏消纳 监测统计管理意见

  8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光伏电站的数据采集和报送以单个光伏电站为单元,按照各级电网调度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实时运行数据,前者包括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逆变器型号与台数、逆变器效率、光伏组件型号与数量、光伏组件标准工况下的设备参数、样板逆变器选取与分布等;后者包括逆变器运行数据和状态、样板逆变器实时出力曲线,光伏电站并网点实际功率和气象监测数据。

  电网企业需进行监测、归集、整理,开展光伏发电消纳指标统计相关工作,并以省级电网企业为单位报送可利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弃光电量、弃光率、利用率等数据。数据每月上报一次,且保留相关数据3年以上以备抽查。

  国家能源局指出,出台办法是为提高光伏行业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光伏电站消纳利用指标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光伏发电消纳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

  甘肃省:

  “3+10+X模式” 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

  8月5日,甘肃省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分布式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甘肃省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涉及全省46个县(区),总装机容量308.6万千瓦。按照“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原则,计划“十四五”时期全部建成并网发电。高台、永昌、通渭3县,于2021年先行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方案》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开展,根据地方意愿推动“一个企业建设一个县”等建设模式,鼓励具备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建设,提升试点工作成效。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超过60%,工商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超过35%,农村居民屋顶安装 比例超过30%。按照“3+10+X”框架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确定3个县整县推进试点,装机容量69.21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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